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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1年浙江外国语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三位一体初审结果公布 [打印本页]

作者: deltero    时间: 2021-4-9 14:22
标题: 2021年浙江外国语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三位一体初审结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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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外国语学院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和我校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依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学校资格审查,专家书面评审,按照分专业1:6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学校审议确定共708人获得专业综合测试资格。
现将获得参加专业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具体名单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查看)。
公示时间:从4月5日起至4月10日16:00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办或纪检监察办公室反映。招生办:0571-88214380Email:zs88214380@zisu.edu.cn纪检监察办公室:0571-88219523Email:jjjcb@ zisu.edu.cn
资格审查情况已同时发布在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yt.zisu.edu.cn/)。请各位考生用个人账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获得资格的考生务必根据学校相关通知及时缴费、打印面试通知书,并按时确认和参加专业综合测试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我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据考生提交的有效书面申请材料,学院组织专家进行书面评审,共312人通过初审,获得参加我院综合素质测试的资格,现将初审结果及后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初审结果查询
登录我院招生网点击相关通知查看或直接进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http://swyt.shufe-zj.edu.cn查看。二. 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依照《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十八条缴费相关内容在4月10日-18日进行缴费,缴费截止时仍未缴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我院不支持现场缴费,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费用一概不退。三. 准考证打印
4月19日起,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可以登录“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四. 其他
疫情防控要求及综合素质测试相关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招生网、微信公众号及报名系统通知。
考生如对书面评审结果有疑惑,请于4月9日17:00前(工作日时间)联系我院招办,电话:0579-82166011。监督电话:0579-82166995。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公示名单http://zs.shufe-zj.edu.cn/info/1047/17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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